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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如何计算应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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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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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如何计算应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2026-03-30)
2026-03-31 15:20 来源: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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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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