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简体版| 繁体版| 用户空间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人社业务 > 就业创业 > 就业通知文件

桂林市中、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流程

2021-07-22 15:37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一、补贴范围

桂林市范围内的中小微企业,各县区中小微企业在各县所在地申请办理补贴事宜。

二、中小微企业的认定

中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颁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补贴对象

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时所在自然年,即11日至1231

  新招用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不含劳务派遣机构派遣至用工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与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补贴标准

自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按中小微企业为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费补贴(不包括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部分)。企业与个人在一年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其实际履行劳动合同的缴费时间计算。

五、补贴申请

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在申报缴费时应将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的缴费情况单独列出。社会保险补贴每年申请一次,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当地人社部门申请上一年度的社会保险补贴。

六、申请补贴所需材料

)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花名册(一式三份);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

)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补贴申报程序

按要求将所有材料收集后提交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将款拨至申报企业











桂林市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审批表


企业(单位)全称



企业(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企业(单位)职工总人数



企业(单位)吸纳高校

毕业生人数



企业(单位)为吸纳的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

养老保险缴费人数

已缴纳养老保险费金额

失业保险缴费人数

已缴纳失业保险费金额





医疗保险缴费人数

已缴纳医疗保险费金额

工伤保险缴费人数

已缴纳工伤保险费金额





企业(单位)申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20202号)文件规定,我企业(单位)从      月至    月符合申领社会保险补贴的高校毕业生人数  人,现申请养老保险补贴    元,失业保险补贴    元,医疗保险补贴    元,工伤保险补贴    元,合计元,共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元(¥      )。




单位(盖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经审核,该企业(单位)从          月至        月符合申领社会保险补贴的人数  人,拟同意领取社会保险补贴          

(¥        )。






单位(盖章)        

桂林市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元

毕业院校

身份证号码

申领补贴金额(单位缴交部分)

申领月数(个)

申领补贴的期限

养老险

失业险

医保险

工伤险

小计

























































































合计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