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1、培训补助
由政府财政补助,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可以免费参加SYB创业培训。
2、证照免费
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从事个体经营(微利项目)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3、税收减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规定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及离校后从事个体经营(微利项目)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一年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以实际月份换算其减免税限额。
4、财政补助
创办微型企业的,可享受财政补助的资本为投资者实缴到位注册资本或出资数额(不包括财政补助数)的30%以内。个体经营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的财政贴息贷款(贴息时间为2年)。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从事微利项目的,可根据人数和项目,享受最高单笔不超过100万元的财政贴息贷款(贴息时间为2年)。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