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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桂林光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本局已于2025年3月11日收到秦艳宁提出的关于2024年12月20日16时17分在因工外出期间(更换单位电脑)途经桂林市临桂区世纪东路昌达苑出口路段发生交通事故致伤的工伤认定申请,现向你单位送达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秦艳宁的工伤《举证通知书》[2025]31号。因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有效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局(桂林市依仁路24号一楼12号-13号窗口,联系电话:0773-2805589)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局递交举证材料,如你单位逾期不举证或举证不能,本局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特此公告。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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