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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福建广利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已于2025年7月31日作出你单位职工周乖林的劳动能力鉴定《初次鉴定结论书》桂林劳鉴伤字〔2025〕816号(伤残等级玖级,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可自收到本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因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有效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局(桂林市依仁路24号一楼12号-13号窗口,联系电话:0773-2805589)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桂林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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