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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职业技能补贴条件人员名单的公示(第十批)

2025-10-21 11:01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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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4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92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桂人社发〔202519号)等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审核,周聘婷、涂丽娟等128名人员符合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发放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即从20251021日至20251027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所公示对象的申报条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桂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失业保险待遇科如实反映(联系地址:桂林市依仁路24号,联系电话:0773-2881023,邮编:541001)。职业技能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如经公示有异议并核查属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回已发放的职业技能补贴资金。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附件:2025年桂林市本级失业保险职业技能补贴公示名单

(第十批)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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