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明确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2024-12-02 16:14:00 来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明确直接考核方式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市人社政规〔2024〕3号
各县(市、区)党委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直各事业单位: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工作措施的通知》(市人社发〔2023〕3号)、《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市人社政规〔2024〕1号)文件实施后,各招聘单位对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工作仍不尽规范,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明确考核范围
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的人员,须是单位发展急需紧缺的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及以上、高级技师及以上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非急需紧缺的,原则上不允许通过直接考核方式招聘。
二、明确编制使用
招聘单位要科学制定年度直接考核招聘编制使用计划,按程序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根据批复的编制使用计划组织实施公开招聘。考核工作完成后,招聘单位需按市编〔2023〕41号规定报送入编材料。同时还需报送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考察人选考察材料、聘用公示等材料。
三、明确招聘岗位设置
招聘岗位设置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综合分析研判岗位职责要求和本单位发展所需,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及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8号)规定,科学设置学历学位、学科专业、年龄、工作年限等条件,不得设置歧视性、指向性以及不合理的限制性条件,坚决防止“萝卜招聘”“因人画像”等问题。招聘前,招聘公告、招聘岗位需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同意。
四、明确考核方式
市本级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招聘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县(市、区)事业单位直接考核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