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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党支部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党支部联合开展党建活动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苏骋、仲裁科科长王洪春、市中级法院民四庭庭长陈卉、市仲裁院院长黄成出席活动。当天,通过召开裁审衔接联席会、瞻仰烈士纪念碑缅怀革命先烈等系列活动,对全体党员进行党性锻炼教育,加强党员干部思想建设工作,统一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在劳动关系确认时效、失业保险待遇损失倍数、二倍工资计算基数等争议焦点上的裁审标准和尺度。经商讨,双方对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存在争议的问题基本达成了共识,同时也分享和交流了办案经验。


为更丰富的锤炼党员干部职业素养、业务水平提升,两支部特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访民情 解民忧”活动与党建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解决用人单位在企业管理、制度建设、纠纷解决上的“急难愁盼”问题。
在“为群众办实事”调研座谈会上,两支部为桂林市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冠岩景区、桂山酒店等十余家当地旅游企业,针对试用期规定、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开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医疗期规定等问题上,进行了政策解答及案例分析,为从基层预防、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纠纷,企业规范用工管理提供工作建议及政策依据,进一步完善我市劳动人事争议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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