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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农”劳动争议案件中办实事、显成效

2021-12-09 14:56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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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创建全国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推动劳动关系领域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下简称:市仲裁院)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积极主动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畅通涉“农”案件的维权通道,对涉及农民工的案件实行优先制,指定专人负责农民工的投诉举报,设立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维权专线电话,对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依法简化办事程序,使农民工维权坐上穿云梯

  

  
在结合实际、突出特色中坚持“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宗旨

2013前,市仲裁院在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上是不分人员性质的,全市案件统一收集、集中办理。现在为加大对农民工、身体残疾、智力障碍、未成年工、在校大学生、社区矫正人员、三期妇女、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群体案件及快递小哥、网络主播、网约司机等新业态案件的帮扶力度,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业务工作相融合,提高调解仲裁工作效率,增强党干部主动服务意识,市仲裁院对这类案件会进行连环调解及现场督促执行,加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受理范围。市仲裁院在一楼立案服务大厅开通了特殊群体维权专线电话安排专人负责接听解答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单独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天地,指派专人、开设专地(桂林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负责接待。市仲裁院主管领导会定期对涉农维权活动的分项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做到层层落实、个个到位。

20201月至202111月,院受理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1033件,共涉案人数1845人,其中受理农民工集体劳动争议案件17件(共涉案人数367人,其中裁决200人、撤诉119人、调解28人)。为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等245.9万元协助落实补缴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583人,落实工伤保险待遇等8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在换位思考中建立“首问责任制”,和谐用工环境

由于农民工法律知识欠缺维权意识淡薄,不敢、不懂、不会依法维护自身的权利,往往在权利受侵害时选择了闭嘴、隐忍。针对这一现象市仲裁院鼓励全体工作人员在工作实践过程中换位思考,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接访农民工的工作人员做到及时告知当事人可以免费得到的法律援助,援助项目包括:指派专人出庭为当事人进行代理、一次性告知当事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身可以维护的权利有哪些及无法进行调解后可能面临的裁决结果;告知申请仲裁需要的具体资料及注意事项;告知当事人案件受理时限5天、调解时限15天、结案时限35天,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不超过10天;告知当事人会有专人负责该案件的全程跟踪,其中包括案件进度跟踪及裁决结果执行情况的跟踪两项,给予当事人全程跟踪专人联系方式,全程跟踪人将是当事人的第一联系人,对当事人的维权过程进行服务记录,同时也是当事人的维权监督负责人,对案件进程进行实时监督检查,对突发性的进程问题进行及时协调处理。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市仲裁院主动将农民工当事人的权利、可预知风险、可裁决结果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即将一次性告知制度渗透到涉农案件的调解仲裁工作的每一个过程,更积极的促成双方的调解意愿,更有效的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劳动权益,畅通涉劳动争议案件的维权通道,更人性化地在涉劳动争议案件中彰显“为民办实事”服务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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