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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桂林市交通技工学校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交通技工学校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交通技工学校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交通技工学校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桂林市交通技工学校:主要职能是技工学校学历教育、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培训、企事业单位在职工人技能提高培训、特殊工种安全技能培训、国家职业技能资格鉴定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市交通技工学校是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二层单位,单位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内设机构5个:办公室、教务科、学生科、总务科、培训科。
第二部分:桂林市交通技工学校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桂林市交通技工学校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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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桂林市交通技工学校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2778.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78.0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同比增加369.63万元,增长15.3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77.7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同比增加21.34万元,增长1.15%,主要原因是我校承办第八届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大赛经费由我校管理,预算跟随调整。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6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同比增加54.6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我校新增雁山大学城校区的400米跑道塑胶面层项目、足球场面层项目、16号楼房间装修项目、围墙外排水沟项目。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4.事业收入497.69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同比减少54.41万元,下降9.86%,主要原因是培训人数减少,培训收入减少。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6.其他收入348.04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同比增加348.0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收到桂林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补助、韦焜程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经费、桂林市八桂系列劳务品牌基地补贴。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2778.0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637.0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同比增加369.63万元,增长15.3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2178.65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经费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174.32万元,下降7.41%,主要原因是中等职业教育支出项目资金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03.7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等。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348.32万元,增长628.74%,主要原因是我校承办第八届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大赛经费由我校管理,预算跟随调整。
3.城乡社区支出(类)54.66万元,主要用于校区项目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54.6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结余分配43.5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43.5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非税基本支出未在2024年完成列支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97.5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97.46万元,增长97460.00%,主要原因是非税项目支出未在2024年完全列支的资金以及其他收入中未完全列支的资金。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交通技工学校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877.7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同比增加21.34万元,增长1.15%。其中:基本支出1518.01万元,项目支出359.69万元。
桂林市交通技工学校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94.96万元,支出决算为1877.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
(一)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43.3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8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国家对中职学生资助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1.6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9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7%,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校承办第八届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大赛经费由我校管理,预算跟随调整。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8.0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849.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造成差异的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9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6%,造成差异的原因是我校承办第八届广西农民工技能大赛,大赛经费由我校管理,预算跟随调整。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造成差异的原因是增加了死亡抚恤金的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交通技工学校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54.6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同比增加54.66万元,增长100.00%。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54.66万元。
桂林市交通技工学校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0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未拨付部分项目的资金。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交通技工学校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桂林市交通技工学校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1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1%,比上年增加3.57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支出持平;2024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3.21万元;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减少0.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8.7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同比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7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8.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3.2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频率增加,支付往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595.8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42.96万元,增长135.64%,主要原因是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1.53万元,增长3.75%,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6辆、其他用车1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项目共12个,涉及财政资金1158.67万元,占单位项目支出总额的100%。12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四)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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