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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

2025-09-30 11:42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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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桂林市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及职称考试等事务性、技术性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是人社局属二层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单位无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023013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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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553.8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53.8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50.07万元,增长37.1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9.75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9.17万元,下降33.11%,主要原因是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关经费开支。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4.05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19.24万元,增长112.54%,主要原因是调剂指标支付2023年应付未付考试工作经费。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6.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553.8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53.8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50.07万元,增长37.1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9.22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事务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残疾人就业,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67.39万元,下降36.11%,主要原因是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关经费开支。

2.卫生健康支出(类)10.8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1.68万元,下降13.39%,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年初预算计提比例比实际缴纳高。

3.城乡社区支出(类)414.0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219.24万元,增长112.54%,主要原因是调剂指标支付2023年应付未付考试工作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9.6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1.02%,主要原因是2023年补缴新进转业人员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

5.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决算数无变化,与上年持平。

6.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决算数无变化,与上年持平。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39.7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9.17万元,下降33.11%。其中:基本支出137.90万元,项目支出1.85万元。

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0.66万元,支出决算为139.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1.0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6%,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关经费开支。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9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年初预算计提比例比实际缴纳高。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5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6%,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住房公积金基数并补缴。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9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2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3%,造成差异的原因是年度滚动晋升薪资上浮。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21%,造成差异的原因是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关经费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年初预算无差异。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414.0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19.24万元,增长112.54%。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414.05万元。

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39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14.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9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14.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7%,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剂指标支付2023年应付未付考试工作经费。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89万元,下降33.79%,主要原因是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关经费开支。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48万元,下降36.39%,主要原因是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关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530.66 万元,执行数553.8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我中心按照《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市本级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市财绩效〔2025〕1号)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2024年度6个项目支出开展2024年度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自评项目共6个,涉及财政资金415.90万元,占单位项目支出总额的100%。自评的6个项目中,6个项目自评等级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6个,项目支出总额415.9万元。其中,本级项目6个,本级项目支出415.9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6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415.9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编制的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和时效指标不够完善,在编制绩效目标时对绩效指标量化不够准确,指标设立不够清晰,不便于绩效考核;二是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上,在项目管理、财务管理、资金跟踪问效管理、争取上级资金等方面存在差距。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二是加强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管理的指导和培训,增强提高绩效管理业务人员绩效管理能力、专业素质和思想水平。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自评得分为91.24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1.12万元,完成预算的56.1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按2023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通知书,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缴纳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二是执行和完成情况较好,资金使用规范。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在资金分配支付方面不均衡,影响支付进度;二是项目申报不精准,从而使项目资金结余。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合理安排项目资金支出,尽可能保持均衡的支出进度,以利于单位工作正常开展,保障重点项目顺利实施;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创新管理手段。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单位)未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工作。

(四)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单位)未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