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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安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公正和谐劳动环境的建议,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劳动关系领域不断涌现新情况、新问题。近年来,桂林市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及类型均呈现上升趋势。我市各级仲裁机构和调解组织通过持续完善纠纷处理机制、创新矛盾化解方式,依法及时公正处理劳动争议,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力促进了全市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一、关于劳动者仲裁权利保障
申请仲裁和诉讼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剥夺。目前,法律尚未对“恶意仲裁”作出明确规定,仲裁机构无权对此类行为进行认定或限制。在现实中,确实存在少数劳动者利用企业管理漏洞,在企业出现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时,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桂林市各级仲裁机构在受理劳动争议案件,都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规定的受理范围进行审查,对不属于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申请,仲裁机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我们充分发挥多元联合调解优势,推动调解方式优先化解劳动争议。目前,桂林市设立了多元调解中心15个、工业园区调解分中心5个,充分整合人社、工会、法院、司法、工商联、企联和高校等部门力量,安排法律专家、资深法官、律师、金牌调解员等参与调解劳动争议。2025年1-5月,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262件,案件调解率82.66%。下一步,我们将严把案件受理关,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在立案前先行调解,在调解不成功或达成调解协议不履行情况下再引导申请人进行仲裁,减少双方当事人诉累。
二、关于案件处理规范化建设
近年来,我市通过加强调解仲裁标准化建设和仲裁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劳动争议仲裁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保证仲裁案件公开审理,依法公正裁决。目前,我市各级仲裁机构共有标准仲裁庭15个,配备视频、音频采集设备,全流程记录庭审情况;通过广西“数智人社”系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各级调解中心均可通过在线调解平台调解争议;全市共设置速裁庭15个,通过优化速裁、要素式办理、书面审理等办案模式,平均结案时间缩短25%,仲裁裁决书篇幅减少30%。2021年以来,我市仲裁案件结案率连续4年达到100%、调解率超过80%。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推进调解仲裁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完善人员管理制度、廉洁办案制度、案件监督制度、仲裁庭管理制度、重大案件处理制度;规范仲裁文书书写标准、案件流程标准、办案质量标准、档案管理标准;按照作风过硬、行为规范、业务精通的要求,全面提升劳动争议仲裁员、调解员的办案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关于劳资双方权益平衡
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在调解仲裁过程中,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开展服务企业减少劳动争议活动,主动帮助用人单位防范劳动争议风险。2024年,我市人社部门联合总工会、法院、司法、工商联、企联等部门开展“服务企业预防劳动争议”活动,开展送法入企695次、实地指导企业调解组织82次,发放法律监督建议、意见书(函)2份;引导全市用工单位签订电子劳动合同16720份,企业集体合同签订4623份,覆盖27794户企业;巡回(流动)仲裁庭在工业园区公开庭审劳动争议案件7件,邀请企业主、劳资管理人员等旁听,现场以案释法。2025年1-5月,全市共受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案件3085件,同比下降14.8%。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以建设公开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进一步优化人社法治服务,主动为企业提供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帮助企业防范用工风险,从源头减少劳动争议。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关心支持。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坚持源头治理和调解优先,依法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为桂林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出新贡献。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6日
签 发:唐德华
联系人:王洪春 联系电话:0773-2806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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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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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 象山区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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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5年7月1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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